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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平顶山市高新区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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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高新区教师队伍建设,解决公办幼儿园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公办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无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条件。

4.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

5.年龄在28岁以下(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5.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此次招聘各环节时,要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和市公共就业人才网(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发布招聘简章。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网站的更新信息。

(二)报名与考试

1.现场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和市公共就业人才网(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下载报名登记表,于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2.资格初审。高新区农社局负责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信息将在相关网站发布。

3.缴费、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2年10月11日10:00前到现场报名地点按要求缴纳考务费30元,并领取准考证(请妥善保管,以备随后环节使用)。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4.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按系统提示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诚信档案。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与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指定网站发布。报考人员按要求现场领取体检通知单后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请自备现金支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考核。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非在编),工资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见习期),5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或辅导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记入高新区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五)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六)若因不可抗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七)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高新区2022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监督举报电话:

0375 - 3985866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rz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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